事故罪损害赔偿有哪些由谁赔偿?医疗事故损害怎么鉴定?

2023-05-08 09:47:24 来源:律速网

一、如何算医疗事故损害

1.医疗事故的主体应该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医疗事故罪损害赔偿有哪些由谁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三、医疗事故损害怎么鉴定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如下:

1.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2.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4.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5.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规定期限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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